苏安办〔2015〕1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和相关单位:
针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近期我市各类重要活动多,为切实做好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以及危险货物站场、港区、车站、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整治,确保绝对安全。要突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督查,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查找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并视其危险程度和整改的难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实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章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岗位,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工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供电、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农机、油气管线、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旅游、体育场馆、车站码头等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现场排查、明查暗访和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停产停业整顿,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实时监控,挂牌督办,直至彻底消除,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24 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和要求。要督促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重点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要畅通信息渠道,规范信息上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做到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到人员、物资随时待命,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序,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要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发生亡人事故要立即报告;职业病诊断相关情况要提速处置,发现高毒物品检测、群体性职业健康体检异常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各地各部门要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本地区、本监管行业领域的各个单位。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