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机械办〔2015〕22号
各市登记中心、各综合服务站、有关单位:
工程机械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重点之一。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全省工程机械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初步统计,全省约有70万台各类工程机械设备活跃在生产建设一线,由于监管职能界定有所交叉,长期以来工程机械领域一直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和死角,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2014年12月,中心曾印发《江苏省关于工程机械行业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工机械办〔2014〕27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没形成,工程机械生产作业仍处于安全监管真空状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和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要着力查错补漏纠弊,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行业要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千方百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生产、施工、建设安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要求。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之上,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工程机械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工程机械生产作业,强化工程机械所属企业或工程机械个体从业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利工程、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工程机械为重点,全面加强工程机械生产作业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规范工程机械行业无证操作、无牌作业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遏制工程机械行业生产事故;尽快完善工程机械行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程机械登记注册和技术装备安全防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促进工程机械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机械安全生产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工程机械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监管的范围和对象
(三)规范工程机械管理的范围和种类。
1.规范和监管范围为全市各县区所有涉及工程机械的企业和工程机械个体从业者。
2.规范对象为以下十大类工程机械设备:
(1)挖掘机械(单斗挖掘机、挖掘装载机、掘进机械、履带式挖掘机)
(2)铲土运输机械(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平地机等)
(3)工程起重机械(轮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卷扬机、搅拌机、施工升降机、高空作业机械等)
(4)综合机械(叉车、堆垛机、牵引车、夹装机等)
(5)压实机械(压路机、夯实机、振动机械)
(6)路面机械(摊铺机、拌和设备、路机、养护机械)
(7)桩工机械(打桩机、压桩机、钻孔机、旋挖钻机)
(8)混凝土机械(搅拌车、振动器、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制品机械)
(9)装修机械(涂料喷刷机械、地面修整机械、擦窗机等)
(10)凿岩、气动机械(凿岩机、破碎机、钻机等)
三、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四)建立健全工程机械普查登记备案制度。各市工程机械登记中心,建立工程机械普查、申报、注册和登记备案制度,健全注册备案数据平台,组织本市、县相关部门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内的工程机械进行普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心中有数、台账清楚。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后,各市县根据安全监管需要颁发相应的《工程机械设备登记证》。全面实行规范管理,规范组织工程机械生产作业,在遇到自然灾害时能够集中调配、集中指挥,发挥工程机械在应急处置中的最大工作效益。要逐步深化工程机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车、以制度管人,坚决落实不安全不生产。
(五)强化工程机械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培训。涉及工程机械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机械个体从业者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经过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机从事生产作业。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或工程机械个体从业者,责令停产作业;对无视规定,顽固坚持上机从事生产作业者,要联合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六)强化检查,及时排除工程机械安全技术隐患。各类工程机械都要建立“日、月、季、年”安全技术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工程机械所属企业和个体从业者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故障检查,建立以专业人员为主导的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排查效果评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技术故障要及时排除和维修,杜绝带病作业。
四、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行业管理
(七)强化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牢固确立“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工程机械所属企业和个体从业者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工程机械从事施工作业是一个流动的群体,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在哪里施工作业都不能失控。各市县在做好动态跟踪管理的同时,要严密组织排查外来施工作业工程机械,及时掌控,加强监管,发现隐患,责令整改,确保外来工程机械不在本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一方平安。
五、规范和加强工程机械监管责任落实
各市县工程机械登记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加强工程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制订部署本市县本行业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省中心将适时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各市县和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