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省建工管理局     发布于    2015-07-20 14:33:40

2015年7月7日午8时55分左右,由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装厂房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装厂房工程
事故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
事故时间:2015年7月7日午8时55分左右
伤亡情况:死亡1人
建设单位: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伟
施工总包单位: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建军
项目经理:高爱明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宜兴市中德钢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德强
项目负责人:涂建刚
监理单位:南京南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木森
监理总监:冯文同
事故概况:
2015年7月7日午8时55分左右,由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装厂房工程工地,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宜兴市中德钢构有限公司的1名安装工人在完成9-10轴南辅楼2层钢质连梁安装后,在避让移动汽车吊吊钩过程中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8.5米),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7时40分死亡。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死者高处作业时明知吊装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不到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仍然冒险强行作业。二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吊装作业时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宜兴市中德钢构有限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安装水平防坠网和用于悬挂安全带的生命绳。三是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吊装作业期间的安全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
本起事故也是今年以来,江宁区发生的第2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江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施工人员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相关管理规定,积极推进模板支撑体系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法挂靠、层层转包、分包,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人自觉防护意识,同时要加强对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吊篮等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程施工现场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到位,验收记录真实有效,对发现的隐患要积极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