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湖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江苏省建工管理局     发布于    2015-06-12 14:55:28

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15分左右,由金湖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金湖县锦绣华城25#、26#、50#、51#楼,商业A、B和地下人防一、二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金湖县锦绣华城25#、26#、50#、51#楼,商业A、B和地下人防一、二区工程
事故地点:金湖县金湖路106号
事故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15分左右
伤亡情况:死亡1人
建设单位:金湖县中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郁进周
施工总包单位:金湖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冉
项目经理:朱茂文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金湖县金达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毅君
项目负责人:黄毅君
监理单位:淮安市建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已峰
监理总监:闵建华
事故概况:
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15分左右,金湖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1名瓦工在锦绣华城25#楼12米高处清理架体上的建筑垃圾时,不慎将一块混凝土残块带出坠落,正好砸中在二层楼面清理木方的1名木工头部(死者当时安全帽拎在手上未佩戴),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