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启用江苏省工程机械设备档案基本信息登记“回执凭证”的通知
编辑
发布于 2023-05-29 15:30:58
各中心(办)、服务站、机械管家3.0服务机构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接上级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启用江苏省工程机械设备档案基本信息登记“回执凭证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执凭证的使用范围
1、工程机械设备档案登记证明文件;
2、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及进厂(场)证明文件;
3、行政管理机关备案证明文件;
二、回执凭证的管理和使用
1、“ 回执凭证” 由江苏省机械设备行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在行业登记机构和环保调查机构授权使用范围内的有效凭证。
2、业务咨询电话:025-85386018 85386008;
江苏省机械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