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施与评估细则(T/JCMS 02-2021)
编辑     发布于    2021-05-28 08:14: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施与评估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施与应急演练评估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所开展的应急演练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3应急演练实施

3.1 总体要求

3.1.1应急演练按照演练内容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分为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不同形式的演练可相互组合。

3.1.2应急演练主要内容应符合AQ/T9007要求。

3.2应急演练准备

3.2.1组织机构

3.2.1.1成立应急演练演练组织机构

应急演练应根据演练内容、形式及规模成立演练领导小组,可下设策划组、执行组、保障组、宣传组、评估组等专业工作组。

3.2.1.2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应符合以下要求:

——成立以演练组织部门或其上级部门的负责人为组长,演练组织部门或主要协办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演练参与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其他成员的领导小组。在演练实施阶段,组长、副组长分别担任演练总指挥、副总指挥;

——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工作经费、评估总结以及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等。

3.2.1.3策划组

策划组应符合以下要求:

——负责编制工作方案、脚本、安全保障方案或应急预案、宣传报道材料、工作总结和改进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