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38家重点企业和民安应急救援中心签订《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议》
编辑     发布于    2020-12-16 16:32:31

 为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防灾、防汛应急和救援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生产安全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南京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应急委办[2020]2号)等精神要求,结合南京市栖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近日,栖霞区重点领域第一批38家企业和 民安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签订《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合作服务协议》,后期民安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对协议签订企业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专项培育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