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编辑     发布于    2020-11-24 14:21:28

1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韩成颂出席发布会,通报我市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初步调查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26家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集中分布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等7个行政区域,郊区少,只有溧水区有1家;专职人员、队员和志愿者总数超过2000人,其中专职人员65人、队员467人、志愿者1000多人。

近年来,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得到迅速发展,作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在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运用好、建设好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在统一调度上,我市将按照“平台整合、系统整合、人员整合”的思路,把社会应急队伍纳入政府应急管理平台,与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强化正规化管理,通过设立基层党组织、完善应急工作制度、加强骨干培养等举措,标准化建设队伍,支持社会应急力量依法按章程开展各类活动。

在队伍建设上,将按照城市搜救、高空绳索救援、山地救援、水上搜救、潜水救援等应急救援能力,统一分类编制培训教程,无偿提供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各类搜救培训;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的灾害事故,应急管理部门也将会同公安、民政、消防等部门统筹指导社会应急队伍专业性训练和实战化演练,同时推进社会应急队伍与政府专职救援队联勤联动联训,以及救援装备、训练场地、器材存放场所共享。

在服务保障方面,我市将针对社会应急队伍主动涉及灾害事故面临风险高、强度大等职业特点,合法探索引导保险公司为专业救援人员开发有针对性的意外保险产品,设立符合社会应急力量自身特点和支付能力的险种,分担参加救援的队员、志愿者和相关方所面临的风险。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渠道,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购买服务等方式相结合,推动出台购买防灾减灾社会服务相关政策,对调用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发生的人工、交通、物资和装备损耗等费用,给予补助、补偿,并协调做好社会应急力量车辆在本省范围内公路免费通行,以及跨地区参与应急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在重点区域如化工集聚区或郊区应急力量比较弱的地域,我市将合理建立以企业专职队伍为主、社会应急队伍为辅的联建联养的应急救援队伍。

同时,南京还将建立激励约束制度,把社会应急力量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在应急工作中作用发挥好的社会应急力量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对不服从现场调度指挥、违规发布信息的社会应急力量,将进行通报或警示,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南京都市圈城市间的应急工作合作交流,制作南京都市圈社会应急力量“一张图”、建区域合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合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