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部署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涉及轮式及履带式机械工程车等重点车辆
信息中心     发布于    2020-03-23 09:53:4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 。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公共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启动公安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旸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旸指出,在全省警示教育大会上,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作了十分深刻、发人深省的讲话。公安安全监管工作是安全生产领域十分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成败、直接关系江苏高质量发展大局。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的刚性要求,全力投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刘旸要求, 截止2020年11月底,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紧盯城建施工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紧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轮式及履带式机械工程车、变形拖拉机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不按规定装载、闯红灯、超速行驶、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刘旸强调,要着眼长治长效,把专项整治与完善规范、健全机制、创新手段等结合起来,在治理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全警精神状态、力量资源、工作节奏、运行方式优化调整到形势任务的要求上来,把主动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模式来运行,强化“我的岗位我坚守、我的阵地我负责”的担当精神,坚决完成应尽的职责任务。要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在公安机关负责的监管领域打一场攻坚战、歼灭战,消除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压降事故总量,切实筑牢公共安全屏障,提升安全治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