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关于厂(场)内施工机械车辆安全作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通告
编辑     发布于    2020-02-29 11:25:37

一、三大纪律

1、未办理注册登记设备禁止使用;

2、未持有检验合格证明设备禁止使用

3、未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的人员禁止使用

二、八项注意

1、 注意厂(场)内道路的规划、位置、走向、宽度应符合工作过程的安全要求。厂(场)内道路应考虑设置人行道或设置避让车辆的人行位置。

2、注意检查厂(场)内施工车辆必须完善设备登记手续、设备安全检测合格证明、设备保险证明(设备险、三责险等)。须对施工安全性能、设备安全台账、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

3、注意安全作业制度,并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进场前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驾驶人员持上岗。

4、注意厂(场)内道路设防撞标志、警示标志、限高标志、限速标志;可行区域安装倒车影像设施。 

5、注意厂(场)内施工车辆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6、注意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7、注意厂(场)内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8、注意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派出指挥车在前开道。起重车、挖掘机等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按现场指挥人员要求安全作业。

 


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

江苏省机械装备应急救援领导工作小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