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禁用高排放工程机械 减少建筑施工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资讯中心     发布于    2019-05-16 15:20:09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日前镇江市住建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减少建筑施工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据了解,建筑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工程机械产品。其是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和噪声污染的重要来源,尤其是部分老旧机械设备由于燃用油品品质差、机械设备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等原因,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影响较大。

建设部门要求,禁止使用农用车辆,各建筑工地禁止使用农用车运输各类建筑材料,在项目施工全过程严禁农用车进入施工场地;做好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对无排放合格证、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一律清出场地,不得使用;严控车辆通行路线,要求车辆严格按照交管部门规定的行驶时间、路线行驶,进出场车辆必须覆盖并冲洗。

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使用农用车和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清退,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现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停止作业,并移送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