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政府划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设禁区
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服务平台     发布于    2018-02-28 10:20:12

       江苏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服务平台   江阴市人民政府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市住建部门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防治,制定下发《关于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准入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实施区域、目标任务、管理措施,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东至东外环路、南至澄江街道管辖范围、西至西外环路,北至长江区域内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区域内施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用燃油必须达到国Ⅱ及以上标准,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所用燃油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目前城区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现场使用的移动机械已基本达到国Ⅱ及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