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播报:2月12日节后复工南通市发生我省首起建筑安全伤亡事故
江苏安全播报
发布于 2017-02-14 12:21:04
事故工程: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1-4#生产车间(二期)工程
事故地点:海安开发区海防路29号
事故时间:2017年2月12日上午8时左右
伤亡情况:死亡1人
建设单位:亚太轻合金 (南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盘龙
施工总包单位:江苏大公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广汉
项目经理:曹晓飞
监理单位:江苏湖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彧
项目总监:殷忠建
2017年2月12日上午8时左右,由江苏大公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湖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通市海安县开发区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1-4#生产车间(二期)工程工地,正进行砌筑女儿墙施工作业时,1名工人(男、68岁)在厂房屋面行走过程不慎从13米高的3#车间洞口坠落到地面,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该企业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