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播报:7月8日南通海安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致一人死亡
江苏安全播报     发布于    2016-07-11 15:33:47

2016年7月8日上午7时40分左右,由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南通市海安县海洲阳光城二期住宅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海安县海洲阳光城二期住宅工程

事故地点:海安县长江西路10号

事故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7时40分左右

伤亡情况:死亡1人

建设单位: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龙义

施工总包单位: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长明

项目经理:毛长春    

监理单位:江苏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峰

项目总监:祝晓彬

事故概况:

2016年7月8日上午7时40分左右,由南通海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南通市海安县海洲阳光城二期住宅工程工地,死者从12层楼向下行走过程中不慎坠落到11层,后经送海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14时左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