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转发关于推荐上报2015年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于    2015-12-24 11:36:07

苏安监〔2015275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苏安监〔201119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请各地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我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规范》(DB32/T 27192014)要求,对照《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见附件1),经市局考评认定符合基本条件且得分达到900分以上的企业方可推荐上报。各地要认真把关、严格考评、择优推荐,确保创建质量。

二、推荐数量

请各市、各省管县安监局按照《2015年度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推荐辖区内示范企业,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推荐3家煤矿企业。

三、推荐材料

请各市、各省管县安监局和徐州分局于2016129日前将推荐的2015年度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相关材料,包括:《江苏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市局考评打分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和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一并报省安监局政法处。联系人:樊启迪,电话:02583332367,邮箱:fqd_aj@js.gov.cn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122